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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编在之前已经为大家提过了蓄电池的检查,贮存,安装等等,下面小编与您一起来看蓄电池的使用。
使 用
1 补充充电
蓄电池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将损失一部分电量,在投入使用前应进行补充充电。补充充电采用限流恒压法,限定电流为0.30C20(A),电压及充电时间见下表。
2 浮充运行
浮充运行是蓄电池较佳的运行条件,此时,蓄电池一直处于满荷电状态。当遇到市电停电时,蓄电池将能提供较长的备用支持时间,也将有很长的预期寿命。浮充运行时,应采用限流恒压充电,即设定一个限定电流(参考值为0.30C20(A))和一个限定电压,开始以起始电流充电,至蓄电池的端电压达到浮充电压时,自动转为恒压充电。
3 浮充电压
对蓄电池进行浮充充电,主要是为了补偿因为其自放电而损失的电量,同时还要维持适度的内部氧气复合循环。浮充电压设置不当,会造成蓄电池过充或充电不足,严重过充可能会引起热失控事故;长期充电不足将引起蓄电池早期失效。浮充电压设置与蓄电池的温度有关,当温度为21~26℃时,蓄电池的浮充电压为13.65V/只,如果温度超过此范围,应调整浮充电压,调整时,温度校正系数为:-18.0mV/℃/只。如果充电设备的纹波电流符合本说明书推荐要求,可使用白天的环境温度作为选用浮充电压的温度值,否则应以蓄电池的极柱温度为准。蓄电池在不同环境温度时的较佳浮充电压值见下表
4 快速充电
特殊情况下,需要对放电后的蓄电池进行快速充电时,限定电流为0.30C20(A),蓄电池的端电压达到14.4V/只时,应转为浮充运行。但这种情况应考虑负载是否能承受。
5 均衡充电
5.1 均衡充电时机
蓄电池正常运行时,不需要进行均衡充电。但是,由于浮充电压设置得太低,或者受环境温度的影响,蓄电池组中各单体蓄电池均衡性很差,出现下述情况,需进行均衡充电:
a.蓄电池组浮充运行3 个月后,蓄电池电压低于13.08V 的达到2只以上;
b.蓄电池组投入浮充运行后,单只电压差达到0.48V;或者蓄电池组浮充运行12个月后,单只电压差达到0.30V。
5.2 均衡充电方法
均衡充电采用限流恒压法,限定电流为0.30C20(A),电压及充电时间见下表:
6 循环使用
所谓循环使用是指对蓄电池周期性的进行放电和充电。
6.1 放电电流与终止电压
放电电流越大,终止电压越低。下表为蓄电池不同放电电流时的终止电压:
6.2 充电电流、电压和时间
应采用限流恒压方法进行充电,即设定一个限定电流(参考值为0.30C20(A))和一个限定电压,开始以起始电流充电,至蓄电池的端电压达到规定的电压和时间。充电电压设置与蓄电池的温度有关,当温度为21~26℃时,蓄电池的充电电压为14.4V/只,如果温度超过此范围,应调整充电电压,调整时,温度校正系数为:-18.0mV/℃/只。如果充电设备的纹波电流符合本说明书推荐要求,可使用白天的环境温度作为选用浮充电压的温度值,否则应以蓄电池的极柱温度为准。蓄电池在不同环境温度时的较佳充电电压值见下表: